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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遇着老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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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似乎以为她想不起来,指了指自己,一脸兴奋。蹭了蹭自己抹了摩斯的头发,自诩帅气地开口:
“不记得我了,程大伟啊!”
看着那张长得算周正的脸,徐夏在自己时隔两世的记忆里挖掘了再挖掘,终于想起来这人是谁了。
她的“老相好”!
跟顾思明结婚之前,徐夏为甜水村所知的情史是有一段的,但是说起来,徐夏本人完全是“被”有对象的。
她依稀记得是一个大雨天,她从公社回家的路上被村里几个小痞子给堵住了,找她麻烦。本来她都已经把人都打趴下,在挑选到底先废哪个人了,结果突然不远处一道手电筒哆哆嗦嗦地照过来,那帮人趁着她愣神的功夫全跑了。
结果被那个出现的人以为是自己救了她。
那个人,
就是程大伟。
之后村里人都知道这件事,程大伟甚至还得了一个见义勇为奖。也是这个奖励之后,程大伟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又是每天晒场的活儿结束后坐在知青宿舍的屋顶上对着她家的方向念他写的那些情诗,又是每天早上跟她一起上工下工,简单来说,就是烦不胜烦。
但是偏偏英雄救美,美女献身才是正统故事的结局,徐夏明明无数次表示了自己的不耐烦,没兴趣,但是大家不知不觉中,其实已经把他俩看做一对。
烈女怕缠郎,大家不关心徐夏高不高兴,害怕不害怕,只鼓励程大伟加把劲,鼓励他跟个变态一样,每天跟着她,走到哪跟到哪,完全打乱了她的日常生活。甚至从别人手里抢了她借出去的电匣子,也就是收音机,非要她亲自过来问他要。
在大家眼里,这都是浓烈的爱意,是爱情的火花。但是在徐夏这里,完全就是强盗行为,变态行径。
不过讽刺就讽刺在,这个事情最终的结局是,当程大伟因为救过她的见义勇为,优先被考虑为回城对象的时候,后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城。曾经的爱意成了笑话。
这徐夏压根不在乎,但是有一点她耿耿于怀。当初好不容易攒钱买的调频收音机被这个程大伟回城的时候,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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