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1章 分科取士擢人才(八)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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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1章 分科取士擢人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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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古者先德后刑之意也。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律法只能作为巩固政权的工具,而不能凌驾儒家经典之上居于首位,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对于这种观点,刑部尚书洪朝选、左都御史海瑞等人都上疏予以批驳,他们认为礼仪纲常固然是朝廷的治国之本,但是法度刑杀也绝不可放松,虽然有大臣引用董仲舒的论述称:“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但是很多有实际地方行政经验的官员们是很清楚的,在实际的行政中,教化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朝廷的法令和其带来惩罚后果才是能够威慑这些不法之徒的重要手段,所以连东阁大学士申时行都上疏称:“圣人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法之用也。故礼不可废,法不可懈也!如法不严,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出礼入刑,隆礼重法,此先圣治国之道也!”

礼部尚书徐学谟也上疏称:“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王者尚其德而布其刑,霸者刑德并凑,强国先其刑而后德。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故德化之崇者至于赏,刑罚之甚者至于诛。以其不可偏废也!”

至于明算的用途,不管是户部尚书王国光还是总督仓场兼司农寺卿张学颜,都将算学的作用说的很清楚,朝廷的用兵行政、物资调度等,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算学,所以现在啊算学对于大明来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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