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7章 分科取士擢人才(四)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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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7章 分科取士擢人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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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律和算学专业知识为主,但是儒学也必不可少,张居正认为,要以儒学定去留,专科定高下,也就是说,对于儒学不能达到标准的人,即便是他的法律或者算学考的再好,也不能录取,而在排名的时候,可以按照他们的专业成绩来排名,如此以来,尽可能减少对于明法、明算对于科甲的冲击。

朱载坖并没有立即表态,还是请张居正继续陈述意见,张居正认为,现在朝廷正是用人之际,等到开科取士,在经过培训,分配职务,已经是数年过去了,朝廷等不了这么漫长的时间,为了弥补朝廷的人才匮乏情况,应该从进士、举人中选拔愿意学习明法、明算科的人,送国子监、律例馆等地培训之后,经过考核,授予相应的职务,然后到朝廷任职。

同时张居正还提出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限制明法、明算科出身的官员品级,这其实也是大明的惯用套路了,在大明初年,吏员出身升任部堂者也大有人在,但是从科举成为大明官员出身的主流之后,对于大明来说,就逐渐开始限制非科举出身的官员职务了。

从宣德以后,吏员出身的没有再担任部堂的了,即便如况钟这样天下闻名的清官,虽然官加三品,其实还是不过一任知府,实际上是干的四品知府的活,其他人基本上都没有四品的可能了。

现在大明对于吏员出身的官员,默认的潜规则就是不过官不过五品,位不及同知,基本上主要是以通判,布政司参议,按察佥事为他们宦海生涯的顶点。

张居正认为明法、明算当然要比吏员出身好一些,但是也应该予以限制,明法最多三品,明算最多四品,而且不能担任地方州县正印官,明法、明算主要在自己相关的衙门中升迁,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外调其他衙门。

张居正认为这样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明法、明算对于科甲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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