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佛门亦非清净地(三)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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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佛门亦非清净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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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生活,在他们的观念里根深蒂固,无法磨灭。”

  朱载坖当然知道这节,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佛教也不可能再江南发展起来。

  不过唐顺之的另一个观点倒是引起了朱载坖的兴趣。唐顺之认为佛教在东南的冗滥,和沉重的徭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对农民来说,徭役负担来自里甲正役和杂役。负担里甲正役的是耕种官田农户,并且那些没有田地完全靠耕种官田的人户也被纳入里甲组织,必须承担里甲正役。拥有民田,又从事官田经营的人户也必须担当里甲正役。

  除了承担正役外,还需承担杂泛差役。  杂泛差役以丁分,依据人丁多寡、产业厚薄分上中下三等。有田地的丁承担正杂二役,有丁无田承担杂泛差役。

  这个徭役的范围非常之广泛,粮长、解户、马船头、馆夫、祗候、弓兵、皂隶、门禁、厨斗为常役。  后又有斫薪、抬柴、修河等差役,百姓往往被徭役折磨的无法生存。

  而拥有度牒,或者遁入空门,就可以逃避徭役,不少百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寺庙的,唐顺之认为,如果不改变这个情况,恐怕即便是朱载坖动用雷霆手段,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

  唐顺之的这个担心,确实很有道理,繁杂沉重的赋役确实会逼迫百姓遁入空门。

  但是并非没有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已经在大明有了雏形,就是均徭。但是上一次的尝试以失败告终,嘉靖十六年,在内阁辅臣顾鼎臣力主下,应天巡抚欧阳铎主持、苏州知府王仪、常州知府应槚与松江知府黄润等人具体实施的征一法改革。

  所谓征一法,就是以县为单位,编除预算丁粮与银力差总数之外,还精确计算出每丁、每田该出数目,当时规定的是每丁银一分,每田一亩银七厘七毫,  官为收贮,自行雇役。

  征一法唐顺之是亲身参与了的,唐顺之在与时任苏州知府王仪讨论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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